2008年9月11日

阿末和拉姐的逻辑

小小区部主席犯错了,很严重的错误,是明知故犯那种,正副首相警告了还不知悔改反而一再犯错,气焰随着曝光率高涨。副首相帮他道歉了,然后小小处罚冻结党籍三年。

粉肠满不在乎,“三年后,我会回来!”

拉菲達:平息“寄居論”爭議‧國人應接受納吉道歉


接受这种道歉是因为人家污桶大佬平时很难给脸色你看的,难得道歉很给脸了,算了啦. 没有道歉文化的我国难得有污桶巨头道歉,这是创举!还不快点跪下领受然后大力歌颂?

好,就算处处可闻的寄居论平息了,大庭广众撕毁友党领袖照片,华人仿效美国犹太人掌控国家经济威胁论,煽动马来人对抗华人的不满情绪,这几单怎么算?没有人道歉是不是因为那条粉肠这么说这么做没错?



阿末:不能否認事實‧“非巫裔獨立前是外來者”


独立后的巫裔外来者又不见你提?

1 条评论:

~Will~ 说...

看到这个家伙就生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