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7日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又一个被抓,这次是博客,就是那个很喜欢改电影海报来讽刺国家政客的Sheih Kickdefella.被抓是因为鸭都辣不爽他发起倒挂国旗运动。用的是煽动法令。连逮捕令都没有就把人抓走了。

我原想提醒博客们,当要发起某个运动的时候记得征询专家意见。可是,政府连这种烂藉口都可以搬出来当理由逮捕你的时候,算了吧。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国阵再不倒台,分分钟你连用左手吃雪条也会被捕,罪名是煽动内向保守的大马国民在公共场所进行意识不良的猥亵行为!

3 条评论:

匿名 说...

他部落的国旗被谁拿了下来?哈哈。

bpchia 说...

他要证明他有权力,
你让我不爽我就捉你

内安法令的“内安”是当权者心里“内安”
这种有如古代皇帝可以为所欲为的权力
又有哪个当权者会轻易废除它

et Shuben™ 说...

外星人还以为是 Patrick Teoh 咯!

标题放得太贴切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