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17日

不说实话未必要你说谎

回家路上同事告解说她很为难.由于老二老三的古惑,老大开始对她的工作起了质疑.虽然老三安慰说出事她不会受牵连,因为做决定签名的不是她.可是东西是经过她的手上验证的,要她欺瞒大老板也让她的良心过意不去.而且就是因为古惑老二老三的原因让我们这几天的工作量大增搞到周五晚上和还要加不必要的班.

照实说,狼狈为奸的两个上司一定中招.不说,也许要牺牲大老板对自己的好印象.不管得罪哪一边,年尾花红加薪都会受影响打折扣.站在说谎和坦白之间,她很苦恼.要自保其实不难,"不说实话未必要你说谎".

她可以保持沉默,高级一点把球丢回给大老板,或者更高级地不接球让它自由弹开.

保持沉默乃下策.任何一个老板都不喜欢不回答问题的下属(老师也不喜欢).把球丢回给老板,模棱两可给人滑头不负责任的感觉,如果老板精明的话死得更惨.怎样不接球?就直接避开问题不正面回答.和盘托出自己的情况-我只是听指示办事的受薪员工,我没有回答这个问题的资格,请你谅解别让我为难.老板再笨也应该听得出是怎么一回事了,就让他把球开给另一个人吧.

所谓中庸之道,即不得罪两边同时也不讨好两边.通常很多人只是做到一半而已.

9 条评论:

夏娃 说...

我還是只相信四個字
說多錯錯

剛好我寫了一篇
呵呵

Joan Luvfeelin 说...

恩,自從出來社會之後,真的覺得中庸之道是上策,可是...實行起來有時候還真有點難,是我的功力不夠深厚嗎...

.亮 说...

夏娃,
给我五!

魔蝎轩,
也许吧,你还那么年轻......相比那些几十年的老油条,我们这些网络新生代最少要5~8年才能和他们拼.

他们最喜欢说的是吃盐过桥论,我通常不反驳(原因和夏娃最新发表相同),但是心里暗骂我上个网几个月就有你几十年的功力见识了.

song_4ever 说...

人心险恶,自己好之为之。

~Ke Ric 盶禕 说...

我很直的,我通常都是老老实实一五一十告诉老板的。

~Ke Ric 盶禕 说...

我很直的,我通常都是老老实实一五一十告诉老板的。

.亮 说...

阿爽...应该是宋才对,
以不变应万变.人无欲则刚.

盶祎,
如果你有超过一个老板呢?

song_4ever 说...

Give me 5

~Will~ 说...

在以前的公司就可以看到以上的情况,两个以上的老板很难讨好。

你说的一点都没错,中庸之道是有道理的,尤其是像我们这种‘打工仔’。

但是把球踢来踢去真的很会出现很多问题。以前的公司就是这样!